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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索引號:000014349/2025-23862 | |
| 發文字號:沁政發[2025]16號 | 著錄時間:2025-09-12 |
| 發文機關:沁縣人民政府 | 主題詞: |
| 標題:沁縣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沁縣2025年7-12月份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的通知 | |
| 主題分類:其它 | 發布日期:2025-09-12 |
各鄉、鎮人民政府,縣直各有關單位:
《沁縣2025年7-12月份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》已經縣政府同意,現印發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執行。
沁縣人民政府
2025年9月8日
(此件公開發布)
沁縣2025年7月-12月份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《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〈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規范(試行)的通知〉》(國土資發〔2010〕117號)等規定,結合我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及實際用地需求,編制本計劃。
一、計劃指標
2025年度7至12月份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為10.05公頃,其中: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0.88公頃,住宅用地6.24公頃,商業用地2.88公頃,交通用地0.05公頃。
二、政策導向
(一)優化空間布局。充分發揮規劃引領作用,根據《沁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(2021—2035年)》,全面優化中心城區空間結構和用地布局,加強城鎮空間的規劃引導和統籌協調,合理安排新增城鎮建設用地的規模、結構和布局,積極構建高質量發展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。
(二)優化土地供應結構。結合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,優先安排重大基礎設施土地供應,按照區域功能定位、產業政策和主導發展方向,保障建設項目用地供應。依據市場形式和實際需求,保持商品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的適度供應規模。
(三)促進土地集約節約利用。按照“管住總量、嚴控增量、盤活存量、集約高效”的原則,積極推動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處置,推進低效用地再開發。創新供地模式,靈活采取長期租賃、先租后讓、彈性年期出讓等方式,加大“標準地”出讓力度(省級及以上工業類開發區新增工業用地全部以“標準地”形式出讓),加快項目落地。
(四)發揮市場配置資源基礎性作用。按照“公開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則,對工業用地和商業、旅游、娛樂、商品住宅、新增工業等經營性用地,在土地市場實行招標、拍賣、掛牌方式有償供地;符合《劃撥用地目錄》的建設項目用地,經縣政府批準后,以劃撥方式供地;積極推進經營性公用設施用地、地下空間有償使用,擴大國有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范圍。進一步規范土地市場運行,商服用地和商品住宅用地全部實行網上交易,保障土地供應和交易中的平等競爭,維護公正的土地市場秩序。
三、保障措施
(一)強化收儲、征收機制。依據年度土地儲備計劃及三年滾動計劃,充分發揮土地儲備的作用。加快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報批,加大用地指標協調保障力度,嚴格落實“凈地”收儲,結合實際開展收儲土地前期開發,保障建設項目用地供給。落實資金保障,用好土地儲備專項資金。
(二)強化部門協同。縣自然資源、發改、財政、住建、行政審批等單位要主動靠前服務,加強協作,共同研究協調解決計劃實施中存在的問題,加快辦理相關手續,提高審批效率。要強化服務保障,對重點項目、民生項目等采取“提前介入,跟蹤服務,全程保障”措施,確保按計劃有序組織土地供應,推動項目落地建設。
(三)強化建設用地批后監管。不斷完善供后跟蹤監管措施,嚴格落實動態巡查常態化,及時提醒并督促用地單位按期開竣工,嚴防形成合同違約和閑置土地。加快推進批而未供土地消化進度,加大閑置土地處置力度,切實提升土地集約利用水平。
(四)強化信息公開監管。供地計劃批準后,通過縣政府網站向社會公布,接受社會監督,穩定土地市場預期。及時做好土地供應信息公開工作,提高市場透明度,維護市場公平。
(五)強化計劃動態監管。及時掌握增量存量、用地結構、開發利用和市場價格的變化,總結計劃執行情況,對因特殊原因影響供應計劃執行的,及時進行調整,提高實施率。
附件:1.沁縣2025年7至12月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表
?? ? ?? 2.沁縣2025年7至12月住宅用地供應計劃表
? ? ? ? ? ? ?3.沁縣2025年7至12月國有建設用地供應宗地明細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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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.doc